他尝试将不同家族的骨符进行融合,比如把“寒香符”的惑神之效与“冷艳符”的摄魂之力叠加,形成更复杂的规则交织。
我翻阅他留存的笔记,感觉他至少方向是对的——
要在规则层面融合不同骨符,需选取不同骨符的共同规则作为突破口。
但他无法融合其他家族的血脉,也不能淬炼典型只有女子可淬炼的“魅艳符”“绝艳符”,只能选择他能淬炼的“阴影符”和“光艳符”融合。
可惜他看错了核心——他误认为“光艳符”是以“光”为引来摄魂,进而与“阴影符”的“影”相融;
实则作为“冷艳符”的一种,“光艳符”依然是靠“艳”来摄魂;
而“阴影符”也不主打“影”,而是通过改变自身阴阳等属性来融入“影”。
我不一样。
我可以融合各家血脉,也能淬炼女子专属的“魅艳符”。
我没有沿着他的错误路径摸索,而是想着把“百香符”和“魅艳符”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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