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傍晚,一家私房菜馆包厢。笑笑在儿童区玩,林晚和陆景琛对坐。菜上齐后,陆景琛递过一个平板。
“看看这个。”
是一家名为“Astra”的意大利高级珠宝品牌的资料,创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精湛工艺和独特设计闻名,但在中国市场知名度不高,属于“圈内人知道”的级别。
“Astra的创始人家族,和陆氏在欧洲有业务往来。他们的现任CEO,马可·贝尼尼,是我在沃顿的同学。他知道Lumina的事,主动联系我,表示对和你合作很有兴趣。他们不看重流量,看重的是合作对象是否与品牌‘灵魂契合’。他们研究过你的经历和‘初心’品牌,认为你身上‘从荆棘中走出,仍保持光芒’的特质,与Astra‘于暗夜中发现星辰’的理念高度一致。”
第70章:品牌解约
林晚翻看着资料。Astra的设计确实独特,带有一种沉静而坚韧的力量感,不张扬,但耐看。
“他们想要什么形式的合作?”
“品牌代言人,全球范围,合约期两年。不要求出席太多商业活动,但需要深度参与至少一个系列的设计构思,并共同推出一款联名系列,收益分成。他们看中的是你的故事和品味,不仅仅是曝光度。”陆景琛说,“如果你有兴趣,马可下周来中国,可以见面聊。”
“可以见。但合作与否,要看了具体方案和设计自由度再定。”林晚合上平板,“不过,陆景琛,你这是在用你的人脉给我‘补位’吗?”
“是给你更多选择。”陆景琛给她夹菜,“晚晚,你有实力,有作品,有口碑。Lumina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也是你的机会,去匹配真正懂得欣赏你的品牌。Astra只是一个开始,以后还会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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