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我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但公开的范围和程度,需要商量。”林晚说。
“我同意。但公开的内容,必须由我们控制。不能让评委会主导,否则他们会断章取义。”陆景琛打开电脑,“我让陈律师和公关部起草一份声明,包括你的片酬合同、剧本修改记录、剧组会议纪要、以及你作为股东不参与创作决策的证明。然后,我们主动公开,而不是等他们要求。”
“会不会太兴师动众?”
“不会。这是树立行业标杆的机会。现在很多演员兼投资人,利用身份干预创作,但都不公开。我们公开,是表明态度:好戏靠实力,不靠特权。”陆景琛看着她,“晚晚,你敢吗?”
“敢。但我需要导演和编剧的同意,毕竟涉及剧组内部事务。”
“我联系他们。”
一小时后,陈正、王梅、刘伟被请到陆景琛办公室。林晚把事情说了一遍。
陈正听完,点了根烟。
“公开是好事,我支持。但会议纪要里有些内容比较敏感,比如和苏曼的冲突,和苏月的纠葛,还有投资方的博弈。这些能公开吗?”
“可以适当删减,保留关键信息。重点是证明李晚没有利用股东身份干预创作,也没有因为私人关系影响剧组决策。”陆景琛说。
“我这边没问题,剧本修改记录是完整的,从第一稿到定稿,每次修改的原因都有记录。李晚提的建议,我都保留了邮件和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是合理建议,不是强行干预。”王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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