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加之后,问题立刻显现——
UQ-11的时间戳显示在M-17之后三刻,IG-08又显示在UQ-11之前一刻,而AC-02显示在S-03触发前半个时辰。三条编号的时间顺序相互打架。
这是极不自然的错漏。正常记录即便补做追溯,也会保持因果顺序:先调用,再操作,再事故说明。现在顺序错乱,意味着两种可能:
1. 编号是补做追溯时匆忙生成,填错时间戳;
2. 编号被刻意打乱顺序,以制造“记录不可靠”的空间,从而把同事件变成争议。
无论哪一种,对掌心都有利:只要记录看起来不可靠,责任切分就会被拖回泥潭。
江砚立刻把错乱顺序摆到首衡案前,语气很稳:“这不是小错漏,这是对窗口裁定的技术性抵抗。”
首衡看着那三条编号,眼里冷意更深:“宗主侧解释。”
编号簿保管责任位代表立刻说:“旧制追溯补录,不保证时间戳精确。我们已经尽力。”
江砚没有争“精确”,只问一件更要命的事:“不保证精确可以,但必须保证相对顺序。调用不可能晚于操作,事故说明不可能早于触发维持。你们连相对顺序都错,说明不是精确问题,是逻辑问题。”
宗主侧代表张口欲辩,又停住。他知道逻辑辩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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