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略一思索:“这价钱倒是合适。”
转身看向那牙人:“你问那户主,能否再便宜些。”
最终,卖主又让了五两,以一百六十五两的价格成交。
双方在牙人的见证下,当场签了契约,付了定金。
三日后,又在衙门领了红契。
至此,这套院子便归了李彦。
当日下午,便搬了进来。
算上刘璟的学费,如今手里还剩七十多两。
节俭一点,够花一段时间,不过手头仍不算宽裕。
仆役就先不考虑了,洗衣做饭等家务,可以暂寻个短工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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