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通判在信中写道:“……郑氏身世凄苦,为李家所害,乃此案最大之无辜苦主。其凤格苏醒,于破邪或有益。然其身为女子,嫁入李家,户籍依附,今李家败亡,其身份尴尬,若以犯妇或逃奴论处,恐失公道,亦寒义士之心。林墨(或已异变)屡次救郑氏于危难,携证据赴州府告发,于破案有功,虽形貌有异,行迹可疑,然其心向正,其行可悯。当此危急存亡之秋,宜团结一切可抗邪之力。冯兄可酌情,以郑氏‘戴罪立功’(指其协助揭露李家罪行、提供线索)、‘苦主特赦’为由,呈报宋知府,请其特批,销去郑氏依附李家之奴籍(实为妻籍,但以罪臣家眷论,可操作),准其自立女户,暂归原籍(或其指定之处)安置。如此,既可安其心,使其可公开露面,协助官府;亦为正名,显我官府公允。林墨之处,若其愿现身,可许其戴罪立功,协助解决阵法危机,事成之后,论功行赏,过往不究。此乃权宜之计,然关乎民心向背与破局关键,万望冯兄慎重考量,速与宋知府斡旋。方某在州府,亦会从旁进言……”
方通判的信,可谓思虑周全,既点出了郑氏和林墨的关键作用,也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建议——利用知府宋大人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态,以“稳定民心”、“戴罪立功”、“解决当前最大危机”为由,特事特办,解决郑氏的户籍问题,并招揽林墨。
冯佥事看完信,心中已有计较。他深知宋知府的脾性,此事若以“抓捕逃犯”或“审理复杂户籍”为由上报,必被拖延。但若以“平息地动妖祸”、“安抚惊恐百姓”、“避免更大民乱”为理由,宋知府为了自己的官帽和治下安稳,同意的可能性很大。
“立刻备轿,本官要去面见知府大人!”冯佥事起身,对雷捕头道,“你继续加派人手,全城搜索郑氏和林墨,但传令下去,若发现其踪迹,以劝服、保护为主,不到万不得已,不得动武!尤其是郑氏,务必确保其安全!另外,将方通判此信之意,透露给宋知府身边的师爷,先吹吹风。”
第70章判官斡旋,销奴籍,立女户
“是!”雷捕头领命,虽对那“怪物”心有余悸,但上命难违,且也觉得方通判的提议是目前最可行的办法。
------
州府衙门,后堂。
知府宋大人年近五旬,面皮白净,保养得宜,此刻却也是一脸疲惫和焦躁。青阳县的烂摊子,让他这个“太平知府”寝食难安。王有道贪墨下狱,李家勾结妖道事发,地动不断,邪阵逞凶,百姓死伤,这每一件都是足以影响他考绩甚至乌纱帽的大事。
冯佥事求见,他立刻召见。听完冯佥事关于当前危机、以及方通判建议的汇报(冯佥事略去了林墨形貌变异等细节,只强调其知晓阵法内情、或有解决之法),宋知府捻着胡须,沉吟不语。
“自立女户……此乃律法少有之特例啊。”宋知府缓缓道,语气犹豫,“况且,那郑氏毕竟是李家妇,李家罪大恶极,其虽称苦主,然无实证,恐惹非议。”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