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要是说枪还能让人赌一把运气,那旁边那头一直趴在地上打盹的斑斓猛虎这一嗓子,彻底把这帮人的胆给震碎了。二憨猛地直起上半身,那一身黄黑相间的皮毛在风里抖动,血盆大口一张,腥风扑面而来,那两颗匕首似的犬齿在日光下闪着渗人的寒光。
紧接着,院子四周那些拴着铁链子的藏獒也跟着疯了似的狂吠,铁链子被绷得笔直,发出让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仿佛下一秒就要崩断,把这群穿着西装的文明人撕成碎片。
这就是个修罗场。
在这大兴安岭的深处,没得法律讲,没得道理讲,谁拳头硬,谁手里的家伙响,谁就是天王老子。
张继宗那几个保镖虽然也是见过血的狠角色,但那是城市里的斗殴,跟这帮常年在林子里跟黑瞎子野猪拼命的土匪比起来,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野性和煞气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没人敢动。
哪怕他们怀里揣着大黑星,哪怕他们受过专业训练,但这会儿谁要是敢先拔枪,能不能打中李山河不说,自己肯定先成筛子,再成那老虎嘴里的零食。
张继宗到底是个人物,那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狐狸。
他看着彪子那根要扣下去的手指头,又看了看旁边那个还在地上抽搐、满身猪食味儿的亲孙子,这老爷子硬是把那口憋在嗓子眼的老血给咽了回去。
形势比人强。
在这里,这帮东北蛮子是真的敢杀人,而且杀了人往那茫茫林海雪原里一扔,等到明年开春,连骨头渣子都让狼给嚼碎了,神仙都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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