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头早碎了,只剩个光秃秃的杆子。他拿在手里掂了掂,轻得像根草。
他知道这一下补不死它。
他也知道,自己这副身子再冲上去,搞不好真要交代在这儿。
“别。”林清轩忽然开口,声音不大,但很稳,“它活不了多久,别耗命在这里。”
孙孝义没回头,也没放下笔。他知道她说得对——妖邪的黑气越来越弱,节点裂缝在扩大,连喘气都开始带血沫子。这种伤,不是养几天就能好的,它撑不过今晚。可问题是,他不想让它多活一秒。
七岁那年枯井里的味道又回来了——铁锈混着雪水,还有人烧焦的皮肉味。那时候他听着满庄的哭喊,听着刀砍进骨头的声音,听着姚德邦说“孙家一个不留”。他没哭,也没叫,就缩在井底,一口一口咽雪水,心想:总有一天我要亲手把你们一个个送进去。
现在这个东西,不是姚德邦,也不是恶人谷的人。可它挡路,还伤了他的同伴。
哪怕只是一口气没顺过来,他也想把它彻底踩灭。
但他终究没动。
不是怕死,是不能死。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左手掌骨塌了一块,皮都破了,血糊得看不清纹路;右手食指被咬破画符,伤口还没结痂,又被磨开了。道袍前襟全是血渍和泥,背后撕了一大片,走路时贴着肉,黏糊糊地扯着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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