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伍六一从折叠床上坐起身,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这床板硬邦邦的,跟招待所里那软和床铺比起来,实在差了太远。
他咂咂嘴,心里暗忖,也难怪陈建工总爱赖在招待所不肯走。
离岗歇了些日子,伍六一琢磨着该去单位露个面了。
洗漱妥当后,他在街角的早点摊买了个褡裢火烧,边啃边朝着报社的方向蹬起了自行车。
没等骑到地方,手里的火烧就见了底,他索性又在下个店,加了根果子,热乎乎的嚼在嘴里,那股子香油混着面香的劲儿。
味真足!
就这么边吃边骑,不知不觉就到了报社大楼跟前。
上了二楼,刚推开办公室的门,郑爱民先抬眼瞧见了他,当即放下手里的钢笔,笑着打趣道:
“呦,这不是咱们的大作家吗?可算舍得露面了!”
伍六一被他说得脸上一热,连忙摆手:“郑哥您就别拿我开涮了,我哪算什么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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