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在仔细辨别了一下方位之后,直接冲向楼梯口。我和方宏急忙跟了过去,走到楼梯口,却看到小黑停在了那里。方宏解释到:“刚才就想跟你们说,地下一层已经被铁门封死了,现在进不去了。”
“进不去?”我问。
方宏喘着气,回答到:“对,以前地下一层就是堆放杂物的,什么设施也没有。后来考虑到卫生的因素,就清空了。学校本来打算重新启用,但由于构造原因,达不到要求,干脆就封死了。你看,这都是电焊焊上的,进不去。”
无奈,小黑转过身来,示意我可以回去了。我想它一定有很多要跟我说,就把它抱起,装进了书包。方宏问我要不要报警,让警察查一查那个地方。我阻止了他,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报警就等于打草惊蛇。
回到宿舍,小黑告诉了我它的重大发现:原来,小黑上次在九楼闻到的血腥味已经没有了。整个解剖室,也只有刚刚那一小块儿有血腥味。它随后也在走廊通道闻到了相同的淡淡的血腥味,一路追随这个味道,就来到了地下室门口。地下室的血腥味,就是因为被上一次九楼浓重的血腥味所遮盖,才被小黑忽略掉了。如今随着九楼的味道散去,真相也将浮出水面。
手机铃声响起,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接通电话,额,又是那个人。
电话那头说:“谭小明同学,我这里是公安局。其实按规矩,我是不应该跟你说这件事的。但我想,这件事情应该会对你有很大的帮助。今早,我们从医院得到消息,何斌有轻微冻伤,身上有两处伤痕与其他五处有明显不同,造成的时间也要早一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何斌的鼻孔里,找到了一些纤维。我们怀疑是有人用乙醚,迷晕了何斌,再对其进行伤害。”
向对方表示了感谢,我便挂断了电话。
我躺在床上,陷入了深思。
凶手如果真想伤人,自备凶器即可,为什么还要去特意偷手术刀?为什么还会把凶器遗失在现场?
如果我就此假设:小黑之所以会在九楼解剖室闻到最浓的血腥味,是因为解剖室就是犯罪的第一现场。犯人把何斌引到解剖室,本想杀人灭口,却被误打误撞的我们破坏。他只好隐藏在柜子里,等我们离开以后,才将昏迷的何斌拖到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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