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院子。
五间屋,中间最大,两边各两间厢房。院门朝南,门外是条泥路,通向山坡。我在院子中央画了个叉,写上“火源”。又在西侧屋角画了个小人,标“我”,东侧画另一个小人,标“她”。
画完,我往后退一步,盯着这张草图。
太具体了。不可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我拿起手机,打开相册,翻到之前拍的《城西志略》那页。截图放大,对比。
一模一样。
不只是山岗的位置,连那条“十”字形的道路走向都一致。地方志上说,那里曾是古代祭祀场所,明代以后荒废,因地处偏僻,少有人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曾有村民进去砍柴,说夜里听到钟声,后来再没人敢去。
我放下手机,目光落在桌上的残卷上。
它和这场火有关。
那女人,也和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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