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即上报陈浩:揭露问题,可能导致团队内部震荡,引发冲突,也可能打草惊蛇,使对方销毁更多证据。
2. 继续深入调查,获取更完整证据链:风险是调查可能被察觉,或造假行为持续侵蚀团队利益。
3. 暂时按兵不动,仅从优化角度提出北区数据“异常”:较为温和,但可能无法根除问题,且自己的优化措施在北区可能因数据污染而失效。
古民迅速评估了利弊。他选择方案2,但需要加快进程。理由如下:
? 自身利益:他的分成基于团队真实增量利润。北区的造假行为直接侵蚀了作为基线的历史利润(影响分成计算基数),更持续损害当前和未来利润。这是对他个人利益的直接侵害。
? 团队利益:造假行为如同蛀虫,若不根除,优化无从谈起,团队可能被虚假繁荣蒙蔽,做出错误决策。
? 自身立场:作为以“数据驱动优化”为立身之本的顾问,发现并清除数据污染源,是职责所在,也能进一步证明其价值。
? 风险可控:他已初步掌握证据,且与陈浩有合**议和共同利益。关键在于获取无法辩驳的完整证据链,并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方式揭露。
他决定暂时不惊动北区负责人,但需要陈浩的有限度配合,以获取更关键的证据(如涉及资金流转的财务细账、特定骑手的背景信息等)。他需要设计一个策略,既能拿到关键证据,又不暴露调查意图。或许,可以以“优化北区调度,需要深入分析异常订单模式”为由,向陈浩申请调取更详细的、包括部分底层支付信息(需脱敏)的北区数据,并访谈北区负责人了解“成功经验”。在访谈和数据交叉验证中,寻找漏洞和矛盾。
古民开始整理现有发现,将其转化为逻辑清晰的图表和异常点列表,并草拟了一份向陈浩汇报的“北区运营数据异常分析及优化方向请示”的初稿。在报告中,他将异常现象描述为“可能影响优化效果和资源分配的数据质量问题”,并提出“需进一步深入排查,以明确是系统漏洞、操作不规范,还是存在异常运营行为,并据此制定针对性优化或整改措施”。他准备以此为由,争取陈浩的授权,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并获取那关键的、可能指向资金流向的证据。他发现的问题,已不仅仅是效率优化层面的“单量造假”,更可能触及团队内部的治理漏洞和利益输送。处理此事,需要数据,更需要策略。证据链的编织,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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