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可持续性与团队激励:“剩余的85%增量利润,以及全部的基础利润,完全归团队和所有骑手分享。团队的收益是主体。分成比例不会侵蚀现有成员的既得利益,只从‘新增的蛋糕’中切分,这有利于团队内部的稳定和接受度。同时,这也为未来可能的进一步投入(如技术开发、市场拓展)保留了充足的资金空间。”
财务同学忍不住问:“那…这个利润基线和具体怎么计算,周期多长?”
古民:“我提议,利润基线,以我开始全面介入前的一个季度(例如7-9月)的平均月度净利润为准。这能平滑季节性波动,相对公允。分成计算,以自然月为单位,每月结算一次。我需要获得团队的月度财务报表(简化版即可,但需真实)用于核算。合作周期,可以先定一个学期,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再议。”
他再次强调:“我的分成,只针对超出基线部分的净利润。如果某个月利润低于基线,我不分享,也没有补偿。这完全符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陈浩眉头微蹙,在思考。15%听起来不是个小数字,尤其是如果未来利润增长可观的话。但他必须承认,没有古民,可能根本没有这部分增量,或者需要付出更大代价。
“古民,你的贡献我们看到了,分成模式我们也同意。只是这个15%…有没有可能再商量一下?毕竟,团队的运营基础、用户、骑手,都是我们之前积累的。而且,推广到全校,也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去协调。”陈浩试图还价。
古民预料到会有还价。他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将话题转向“价值范围”和“附加条件”:
“学长,我理解。15%是基于我对未来可能创造的总价值,以及我需要持续投入的精力(数据分析、系统优化、流程设计、可能的技术工具支持)的综合评估。这个比例,确保了在创造可观价值的前提下,我的回报是合理的,能激励我持续投入。”
“当然,具体比例可以协商。但在此之前,我想明确一点:这个分成,对应的是我提供的‘系统性运营效率提升服务’。这包括我们已经在西区做的,以及未来可能扩展到订单结构优化、骑手招募与培训体系改进、用户留存策略、甚至新业务模式探索等各个方面。我的目标不是仅仅做‘派单优化’,而是成为团队的‘效率提升引擎’。”
他稍微向前倾身,语气认真:“如果团队希望我仅限于西区现有措施的推广,或者只负责某个狭窄模块,那么15%的比例确实可以讨论。但如果我们合作的范围,是我刚才提到的‘系统性效率提升’,那么我相信,15%是一个对双方长期都有利的比例。因为只有足够的激励,才能让我将足够多的精力和创造力投入到这个项目中,而不是浅尝辄止。”
“另外,”他话锋一转,提出了一个关键的交易筹码,“为了我能更有效地工作,并为团队带来更大的价值,我需要一个附加条件。这甚至比具体分成比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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