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敢。
上一次她也签过合同。A4纸,两页,密密麻麻的条款。
最后那些条款跟废纸一样,擦屁股都嫌硬。
钱美华抱着孩子凑过去,趴在桌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念。
“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十号,如遇延迟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须支付双倍补偿金——”
念到这儿她停了。
不是念不下去。
是后面的条款一条比一条细,一条比一条狠,每一条都死死地站在工人那边。
钱美华活了六十年。
当过纺织厂的挡车工,糊过纸盒子,在菜场帮人杀过鱼。经手的合同、协议、收据加起来怎么也有八九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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