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风灌进脖子里,他打了个哆嗦,心里那股火热劲儿,凉了半截。
“他娘的,到底在哪?”
耿向晖一拳砸在冻土上,震得手掌发麻。
片刻之后,他渐渐冷静下来,凭他现在的体力,如果现在把这片地方全翻一遍,跟要他半条命没区别。
罗盘的骨针,已经像焊死了一样,直指他脚下这片区域。
耿向晖不再急着动手。
他把背包和枪都放下,只留了一把最顺手的在身边,然后绕着这片红黑土地,慢慢走了一圈。
耿向晖仔仔细细的开始找参苗子。
人手参这东西,金贵得很,也娇贵得很。
到了冬天,地面上的茎叶早就枯萎了,只留下一根枯杆,比牙签粗不了多少,混在杂草和积雪里,眼神不好的人,脸贴在地上都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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