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前衙后邸,远没有应天府那般威严,反而一副年久失修的模样。绕过照壁,踏入‘户房’,却见一位刀笔小吏正伏案书写公文。
“告老还乡?”听说了沈渐的来意,小吏面露惊讶,好好打量了眼沈渐。
尽管户房管理户籍,有操办还乡这一业务,但他子承父业十数载,就没有见过有人赶来办理还乡一事。
“可有文书?”小吏语气温和不少。
能还乡的,怎么都是个人物。
“有!”沈渐取出‘放归文书’,递交到对方手中。
“唔……应天府,镇抚司!?”
小吏瞧见印戳,面露惊讶。确认无误后,他取出‘民籍’,在最后一页将沈渐和青薇的名字添了上去。
“沈老先生,文书中有分配给你二十亩田地。你每年都需缴纳定额的丁税和地税,除此之外还有徭役,若是不想服的话,需缴纳代役银。”
小吏一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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