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摊开稿纸,拧开钢笔帽,墨水差点甩出来都顾不上。
笔尖“沙沙”作响,一个带着后世幽默感的故事雏形在他脑中迅速成型:
《“喇叭裤”历险记》主角就叫王小军,一个县城纺织厂的青工。他托关系从广州捎回一条时兴的喇叭裤,像得了宝贝似的。故事就围绕他穿上这条裤子后,在家庭、工厂和街头遭遇的“历险”展开:
家里:被思想古板的老父亲举着笤帚追打,骂他“不务正业,学流氓”。
厂里:被车间主任点名批评“奇装异服,影响生产”,罚他去扫厕所。
街上:被一群小孩围着喊“喇叭裤,扫大街”,却也吸引的几个漂亮年轻姑娘偷偷多瞧了几眼。
司齐刻意用了夸张又接地气的语言,把王小军的窘迫、委屈和一点点年轻人追求新潮的叛逆心理写得活灵活现。
最后,结局……必须温暖光明!
厂里文艺汇演,需要个“时髦青年”的角色,王小军穿着喇叭裤上台,意外获得了满堂彩,连主任都勉强承认“在某些特定场合,也算……为集体争光了”。
司齐只花了一晚上就写完了这个七八千字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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