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如此想着。
然而,出乎他的意料,王章竟面露为难之色。
李渔见状,改口道:“甲胄亦可。”
“不瞒贤侄,”王章苦笑,“贤侄若求钱财,不敢说千金,百金只是小事。若谋仕进之路,我与梁县尊相交莫逆,此亦不是难事。但这兵器甲胄……”
他经学传家,重文轻武。兵甲自然也有,但都是不入品中的下品,实在拿不出手。
李渔闻言,不再求兵甲,只道:“伯卿公予我十金足矣。”
汉末,一金约抵七千至一万五千钱不等。
十金,足以在甘阝单阝城购买一套中等的房宅,或者百炼钢刀十把,又或者良驹一匹、美婢壮奴五六个。
不少了!
李渔也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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