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站在门口,看着屋内的陈设,忽然有些恍惚。
半个月前,他还住在王宫边上的小院里,院子里种的是石榴和无花果,卧房里铺的是羊毛地毯,床上是软和的丝绵被褥,桌上摆的是银质的盘碗刀叉,推开窗就能看见远处王宫的圆顶。。
那时候他每天穿着干净的袍子去王宫当差,走在路上,连扛枪的士兵都要给他让路,尊称一声“奥斯曼大人”。
现在呢?
一张歪腿桌,桌上摆着几个破瓷碗,碗里甚至还剩着半碗早上没喝完的稀粥,窗户糊着旧报纸,风吹过来就哗哗响。
缩在河洲镇这间破屋里,想喝口热水都得祈祷热水壶没断电。
奥斯曼叹了口气,关上门,往里屋走去。
——
他推开门,往里迈了一步,随即整个人愣住。
床边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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