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换配件,两天内必须重新投入生产。”
哈夫克在阿萨拉经营多年,类似的事故不胜枚举。
对此,他们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处理流程:赔偿金有标准,抚恤金有标准,家属签字有标准,甚至对外口径都有标准模板。
第二天,厂方的行政就开始执行赔偿程序。
死者方面,按照合同条款,赔付六个月工资——这是标准条款,合同里写得清楚,“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伤亡的,厂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基于人道主义给予抚恤”。
六个月工资,折合下来不到两万哈夫币。
妻子那边,则一分没有。
因为“个人行为”不在任何赔偿条款覆盖范围内。
安全主管处理这两件事根本就没当回事。
签字,盖章,存档,然后让人通知死者家属来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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