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亢奋到变调了。
也不怪杨树农激动,这年头农村一丁点肉都没有,人人又想吃肉,那只能去山里打。
可到山里打猎的人,再精也精不过山里的动物,偶尔能遇到猎物都是碰运气。
哪里像常昆这样,找到猎物,开枪,就这么简简单单就能打到猎物。
还一枪打了两个!
他一手摸着两头还在抽搐的青羊身上,另一只手拿出烟袋,美美地吸上一口,这种类似于事后烟,抽的他心中真是舒坦。
常昆走到跟前,看着这两个深棕色的斑羚羊,此时根本没有保护意识,只想着这又能吃到肉了。
“可惜这血了,要是能弄回去,放糊糊里,吃起来嫩着呢。”杨树农指着青羊身下的一大滩血渍。
“这没招啊大爷,上次我打个野猪,开膛流了一地血,第二天再去看血都被舔干净了,边上都是狼的血脚印,狼闻见血就来了。”
闲聊几句,常昆伸手拽了一把斑羚羊,感觉有点重,“大爷,这青羊每个都有七八十斤吧,你帮我背回去吧,回村我借个小推车拿到供销社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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