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赔偿依据
会议室里安静得能听见日本人的粗喘声。
高碕沉默了整整半分钟,才开口:“沈部长,日本政府承认战争期间给东南亚各国人民带来了苦难。
但是,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厘清——南华成立于1950年,而战争在1945年就结束了。
贵国主张的索赔权利,法律依据是什么?”
沈昌焕端起茶杯,用杯盖拨了拨浮在上面的茶叶,眼神看了一带旁边的条约司司长。
条约司司长会意,翻开一份文件:“高碕,关于法律继承问题,我方向贵国提交过详细的法律意见书。今天我再陈述一遍。”
“1949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政府曾正式向贵国提出战争赔偿要求,索赔金额20亿美元,涵盖日军在法属印度支那造成的一切损失。贵国外务省当时回复称‘正在研究中’。”
“1950年四月,法国与南华正式签署《法南条约》,法国将原法属印度支那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债权,包括对日索赔,全部转让给南华共和国。
条约第十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法兰西共和国将其在印度支那地区对日本国之一切战争索赔权利,完整、不可撤销地转让给南华共和国。
这份条约的副本当时已通过外交渠道送交贵国。贵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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