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血溅东平
——石秀跳楼劫法场,卢俊义怒斩负心人
一、破奸情卢俊义休妻
崇宁七年六月,东平府。
卢俊义自大名府冤狱脱身后,暂居梁山。然心中郁结未解:家产尽失,声名受污,尤以妻子贾氏与管家李固通奸一事,如刀剜心。
一日,宋江设宴慰之。酒至半酣,卢俊义忽掷杯于地,目眦欲裂:“吾待李固如手足,待贾氏如珍宝,彼等竟背我通奸,更诬我谋反!此仇不雪,何以为人?”
吴用劝道:“兄长若归东平,恐再陷囹圄。”
卢俊义冷笑:“我非为归家,乃为正名!”
次日,他单骑入城,直赴府衙,呈状自首:“卢某愿受审,只求查明真相!”
知府本欲推诿,然百姓闻讯聚于衙前,高呼“还卢员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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