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仙冒死藏匿李固亲笔“分赃契”,并录下贾氏亲口承认诬告之言。
出首之日,她颤声对知府道:“奴婢宁死,不忍见忠良蒙冤,家主受辱!”
事后,宋江赠其百金,助其远走江南。
凤仙泣拜:“但求天下女子,莫学我家主母!”
三、知府翻案,奸佞伏法
证据确凿,知府只得改判:
-李固以“背主通奸、诬陷良善、私吞家产”三罪,凌迟处死;
-贾氏以“失节通奸、助纣为虐”罪,杖责八十,没入官妓。
然卢俊义不允。
他持刀立于刑场,对围观百姓道:“此等奸佞,岂可容其苟活?今日我卢俊义,亲手清理门户!”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