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的人生,简单到可以用一行字概括:
北漂五年,作品栏永远写着群演、路人甲、尸体乙。
甚至有不少人开玩笑,出道多年,作品全无。
不是没戏拍,是拍了等于没拍。那些戏上映后,观众根本记不住他这张脸。
偶尔有人觉得眼熟,仔细一想,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原身最后一次演戏,是三天前。
一个民国戏,演一具尸体。
躺了六个小时,收了八十块钱。
回来的路上买了瓶二锅头,喝完躺下,就再也没起来。
想到这,江潮在裤兜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
一百八十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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