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已经到了大腿的位置,走路之间裙摆随风而动,那些修长的雪白若隐若现。
看的出来,这女人很懂的男人的审美。
所以,她没有穿丝袜。
大部分的女人喜欢穿丝袜,那是因为腿部皮肤并不是那么好的原因。
唯有那些皮肤特别好,又相当匀称拥有着无与伦比的腿部轮廓的女人,方才有胆量穿旗袍的时候也不穿丝袜的。
她很清楚,相比于千篇一律的丝袜来,这种若隐若现的雪白,才是真正能够吸引男人眼神的杀气。
感觉的出来她很懂得男人。
晚饭是在一家农家山庄吃的,戴媚娘点的菜。
用她的话来说,都是一些本地风味的小菜,和闽都那种大都市没得比。
宋楚楚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吃饭上。
满脑子都是那一株三百年份的人参,叶凡看出来了她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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