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去。“孙警官呢?”
“孙警官临时被调走了,这个案子现在由我接手。”魏副所长推开一间办公室的门,“进来。”
我跟着他走进去。办公桌上摊着几份文件,旁边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是视频画面——我认识那个角度,是行车记录仪拍的,但画面停在一个我不认识的时刻。
不是他们撞我车的那段,不是他们拿刀围攻我的那段,是我反击的那段。
“魏警官,这个视频不全——”
“全不是你说了算。”他合上电脑,“对方提供了完整的现场视频和目击证人。根据他们的证据,是你主动挑衅、持械伤人。你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卡,技术科检查过了,损坏了,读不出来。”
我盯着他。“损坏了?在你们手里损坏的?”
“电子设备老化、撞击导致损坏,都有可能。”魏副所长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念一份文件,“现在的情况是,对方的证据对你很不利。他们申请了调解,但在调解之前,有些事情需要先处理清楚。”
“什么事情?”
“他们指控你蓄意伤人,持械行凶。”他翻开封面的文件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需要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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