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户自2060年5月至2070年6月,电费未交,合计欠费15175.46元。
我司多次催缴,并于2070年6月30日送达书面警告。
现根据《规则怪谈电力法》规定,请尽快交清上述费用,否则我司将予以停电处理,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欠款。
和平与幸福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看完这张纸条,江铭的第一反应是,这电力公司是脑瘫吧?
都十年不交电费了才想起来追债,这要是换在蓝星早破产了!
第二反应就是,难度又大了,白天要拉上窗帘,这说明房子不论白天或者黑夜都是处在黑暗中。
而我不能处在黑暗中,意味着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开灯。
而且这催债单上写的是尽快交清,没有具体时间,也没有说停电时间,这意味着未来几天随时可能会停电,甚至有可能是下一秒!
我一旦暴露在黑暗中,就会被它们看到,虽然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但被它们看到一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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