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他与沙瑞金同级,职务上高于高育良,由他出面处置,更能让公众安心。
在责任划分方面,刘新建身亡,主要在于侯亮平执法失当,检察院方面需承担次要责任。
但整个过程中,吕梁的处置全程合规,甚至称得上滴水不漏。
至于为何传唤刘新建这位正厅级省属国企一把手,
只是由侯亮平一个侦查处副处长带队,
而非局长吕梁亲自出面,其中缘由也不难解释。
检察院本是八点正式上班,传唤事宜原定由吕梁统一协调部署,
可侯亮平无视工作程序,七点五十分就擅自带人出发,全然不顾组织纪律。
这桩弥天大祸,责任不在反贪局,更不在吕梁,全在侯亮平的肆意妄为上。
可侯亮平为何敢如此肆意妄为,闯下这般滔天大祸?
说到底,是他目无规矩、特权思想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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