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刘琦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他用天工之力——现在已经是他的本能了——感知了这块地的地质结构。地表以下两米处,有一层厚约半米的黏土层,黏土的保水性和保肥性都很好。如果能把这层黏土翻到地表,和表层的沙土混合,土壤质量会有质的提升。
他还感知到了这块地的水分状况。虽然地表看起来很干,但地下水位很高,距离地表只有不到三米。这意味着,只要挖一口井,用最简单的提水工具——比如桔槔或者辘轳——就能获得灌溉用水。
这块地不是荒地。它是一块被埋没的宝地。
刘琦开始动手。
他先用天工之力“软化”了地表的石头和灌木根系,然后用一把借来的铁锹把石头捡走,把灌木连根挖掉。这个过程花了他一整天。他的手上磨出了三个血泡,腰疼得像要断掉,但看着清理干净的地面,他觉得很值。
第二天,他开始翻土。不是用旺犁——旺犁太大,这块地太小,用不上。他用的是铁锹,一锹一锹地把土翻起来,把浅层的沙土和深层的黏土混合在一起。银眼——不,现在应该叫天工感知——告诉他每一锹翻起来的土应该混合到什么比例才最优。他按照这个标准,一锹一锹地做。
第三天,他挖了一口井。
井不大,直径不到一米,深不到三米。挖到两米半的时候,水开始渗出来,起初很慢,像汗水,后来越来越快,像有人在地底下拧开了水龙头。半天时间,井里积了半米深的水。水很清,带着一丝土腥味,但没有任何杂质。
刘琦跪在井边,用手捧了一捧水,喝了一口。
凉的。甜的。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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