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案发现场五十米外。
他们不知道的是远处的集装箱上正趴着两个人。
海风很大,吹得他们的黑色冲锋衣猎猎作响。
其中一人手里拿着摄像机,红色的录制指示灯在黑暗中规律地闪烁。
镜头推近,焦距锁定在阿强的脸上。
接着下移,拍下了阿彪捆绑麻袋的动作。
最后,定格在那个被装进麻袋的尸体上。
把刚才两个保镖杀人的过程给全部拍了下来。
端着摄像机的男人叫楚飞与徐明。
就在陈勇河在蔡观伦谈话的时候,他打开了身上携带的收听器,楚飞在得知了地址后就赶了过来,目的自然就是要收集蔡观伦的杀人证据。
他收起拍摄好的摄像机交给旁边的徐明,从集装箱跳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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