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总检察长办公室(OPG)负责东帝汶全境的检察工作,包括普通犯罪和严重犯罪案件。
严重罪行部(SCU)专门负责调查和起诉 1999年东帝汶危机期间发生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罪行,包括印尼军人的罪行。
普通犯罪部(OCS),处理东帝汶日常普通刑事案件,
象国有一名国际检察官名额,为普通犯罪部(OCS)提供支援。
但前任派出去的检察官风评不怎么好,主要和当地语言不通又刚愎自用,不懂当地风俗,酿成了几次小麻烦。
普通犯罪科,当然要和当地普通民众打交道,如果不用翻译而懂当地语言,会方便许多。
因为翻译对专用法律用语通常掌握不足,容易带来误解。
“而且,你在国内是实习检察官,但去了东帝汶,在维和国际检察官体系下,就单独有自己的检察官办公室,主导案件的一切,当地的检察官,成了你的学生。”索拉翁微笑着说。
对这种一片废墟国度的支援,也包括重建当地法律体系,包括法院检察院警局等等。
培训当地法官、检察官、警官等等,也是支援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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