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周弘话语里,就是令莱以为,项链的事情坐实了。
自己和这小老弟刚才开玩笑说,所谓审讯,对方律师不在场的话,你就在合乎法规的情况下,连蒙带骗带诈唬就行了,只要能撬开对方嘴巴,怎么干都可以。
当然,现在因为是多国协作的司法体系,所以要避免西方法理下的“诱导性证供”,就需要一些小技巧。
而自己这小老弟,哦,不能说是小老弟了,是自己的好友,已经深得其精髓。
比如他先声夺人的询问,根本没提到从其女友家里,找到了受害者那条项链。
但在问“莱”认识不认识“1号受害者”时,手点着照片,是那项链的位置。
这就令“莱”马上以为,“项链”是死者的事情,已经被证实。
“那是我捡的……”“莱”下意识的开始了辩解,也是最常规的谎言。
“从哪里捡的?”周弘马上追问。
“早忘了,几个月前的事了,哦,我想想,好像是从一个垃圾桶里捡的……”“莱”努力“回忆”着。
“从哪里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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