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咬着一头纸巾,另一个人凑过去咬另一头。
两个人越咬越近,近得鼻尖碰到鼻尖,近得嘴唇只隔着那一层薄薄的纸。
纸破了,两个人的嘴唇碰在一起。
周围的人开始尖叫,开始起哄,开始鼓掌。
他们不觉得尴尬,不觉得恶心,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们只是笑着,喝着,玩着。
像一群不需要思考明天的幸福的猪。
又也许明天就要去屠宰场,但他们不在乎。
互吃口水。
在凌晨四点的酒吧里,在那些陌生人的注视下,在那些闪烁的霓虹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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