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刁魁安的问题在他毕业之前都没有明确结论的话,他的处分决定就无法撤销。他将背着一个开除留校察看的处分毕业。
这对一个法律专业本科大学生而言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
考编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了,根本连报考的资格都没有。
律师资格证也不用想。
同样连报考资格都没有。
其他一切和法律相关的比较体面的工作,凡是需要走审查流程的,他一样都不沾边。根本过不了审查那一关。
他只能去私人企业。
大概率还不能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
试问一个在大学期间受到开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法律专业学生,哪家企业能给他提供一个本专业的岗位?
而现在,刘成辉发现,恐怕刁魁安的问题,不见得会有一个什么正式的结论。这个开除留校察看的处分,大概率要跟着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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