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的案子,一共经历了两次开庭审理。
第一次是市长办公会议开过之后的一星期。第二次又是一星期之后。
云东区法院对这个案子极其重视,由区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民事庭庭长和经济庭庭长担任审判员。除此之外,还有两位审委会委员也担任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普通案子,都是一个审判长两个陪审员,或者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这次是五个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港真,院长是真不想亲自担任这个审判长,原本打算指定一名副院长主审这个案子的,但是没办法,中院院长李贤安亲自指定由他来担任审判长。
并且李院长带着中院的几位资深审判员,多次亲自莅临云东区法院,指导办案。
名义上是云东区法院在审这个案子,实际上就是市中院在审的。
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亲自带队,也介入了案子的讨论过程,并且详细审查了原告方提交的所有证据。
在法院的指导下,本案的被告方由奉城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奉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对这个案子同样非常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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