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委会排名顺序,李节之后,就该是市委副书记何大用表态。
何大用还在组织词语,王浩日已经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大声说道:“我完全赞同李节书记的意见,边城市委市政府,都应该坚决贯彻落实俊华省长的指示。”
“作为政法委书记,我对宋建军及其家人的遭遇,非常同情,也应该尽量给予帮助。我以个人名义,捐款三千元。”
嗯,浩日书记是没钱吗?
当然不是!
不要说三千五千,就算是三万五万,浩日书记也不皱一下眉头。
关键他不能超过李节书记,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李节捐五千,你也捐五千,怎么,浩日书记是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李节书记平起平坐了吗?
不能飘嘛!
体制内的规矩,必须严格。
紧随其后表态的是市委组织部长岩千钧。说出来的话,也和王浩日大同小异,临了,也是捐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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