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开庭!本案,被告钟语嫣,蓄意枪杀大日本皇军兵士五人,情节恶劣,触犯战时军法,今日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依次陈词。”
第104章第二场公审
被告倭国小队长马上站起来,当庭控诉:
“被告钟语嫣,无端持械,屠戮倭军五名将士,手段残忍,目无军纪国法!
我方诉求,依法判处死刑,即刻执行,以正军威!”
话音落,周遭倭军都满眼杀气的看向钟语嫣。
山本宏缓缓起身,一口流利生硬的华语说道:
“法官阁下,诸位陪审。
首先,战时占领区军法明确,凡非军方身份华人,无处置兵权,无擅自击杀军人之权。
无论缘由,私杀兵士,皆属重罪。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