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留下大笔遗产的人是可耻的。”
这句话,也成为了许多欧美富人们做慈善的动力与信仰。
所以,欧美的慈善组织高度发达,慷慨的对全球各国进行捐助,似乎全世界都沐浴在他们的善良下;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在大夏做慈善和欧美做慈善有一个本质的区别:
欧美的慈善组织从设计和运行模式上,更像一个合法的避税公司!
如今的欧美社会,对于遗产高比例的征收遗产税。亿万家产相传给子孙,在征过一次税,通常财富要缩水超过一半!
而如果遗产主要是企业的股权股份,更经不起这样的分割和折腾。
但是如果将这些遗产全部打包捐给私人控制的慈善基金会,就可以规避遗产税!
比如,某位欧美的富豪将99%的财富捐给基金会,基金会由谁来掌管?当然是这位富豪。基金会的钱怎么用,如何用,是不是真得用于慈善,都是这位富豪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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