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默认。
李牧收回目光,手指终于落在了日记的封面上。
指尖触到的是缎带蝴蝶结的硬挺,和下面皮革的微凉。
他翻开了第一页。
日记的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边缘有些卷曲,但字迹依然清晰。
字很漂亮,是那种民国时期名媛特有的娟秀字体,每一笔都写得工工整整,看得出主人的教养很好。
第一页的开头写着一个日期。
“民国xx年,九月初三。”
下面是一段话。
“今日终于回到了阔别三年的公馆。火车上颠簸了两日......哥在门口接我,他瘦了许多,也沉默了许多,和以前那个爱说爱笑的哥哥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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