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大意,鞑子今天下午是因为麻痹大意才吃的亏,他们接下来可不会再给我们这样的机会了。”
“怕什么?鞑子再凶,也是用人肉做的!”
“说得对!就像殿下先前说的,只要不怕鞑子,敢跟鞑子拼命,鞑子就没什么可怕的!”...
经过这个下午的战斗和胜利,致远城全军人心振奋、士气旺盛,众多新兵在参加完这个下午的战斗后,普遍都不畏惧奉军了,个个跟老兵一样满腔战意和斗志。
“好东西!好东西啊!”
看着眼前一套套血迹斑斑、越摞越高的缴获到的奉军盔甲,夏华喜笑颜开。
赵虓在旁也笑得合不拢嘴:“殿下,下午的战事里,我们消灭了大概三千鞑子兵,斩首也有三千级,真难得啊,特别是这些盔甲,都是宝贵的战利品啊!虽然大多损坏了,但修修补补肯定远好过新做。”
夏华对此深以为然。当家才知柴米贵,一套质量合格的盔甲,成本约二十两银子,并且非常耗时,要做几个月之久,现在一下子缴获到三千套盔甲,堪称一大笔财富。
实战中,歼敌多少人和斩首多少级是不能画等号的,通常情况下,后者数量远超过前者,因为斩获一个敌兵首级的难度大大地超过杀死一个敌兵。
奉军有严格的规定,死在战场上的奉军士卒的尸身必须被抢回来,抢回阵亡者尸身的人可以得到阵亡者一半的家产,这一规定导致奉军普遍铆足全力地抢回阵亡者的尸身,让昊军在与奉军的交战中很难斩获首级。
致远城今天下午的这场仗很特殊,因为夏华采取的是请君入瓮和关门打狗的战术,通过城墙豁口入城的奉军在昊军专门设立的巷战区内遭到昊军迎头痛击,撤退时十分仓促,根本无法带走阵亡者的尸身,以至于死伤的奉军绝大部分留在了巷战区内,脑袋和身上的盔甲等都成了昊军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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