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趴在地上,半边身子陷在黑泥里,苍青色的衣袍被血浸得发暗,污泥糊了大半,早已看不出原本的料子。
可即便狼狈成这样,他脊背却绷得笔直,像只落难却不肯折腰的孤鹤。
此人露在外面的半截手腕更藏不住端倪,骨节分明,腕线流畅,哪怕沾了泥,也绝不是干粗活的农户能有的模样。
那是刻在骨子里的矜贵。
周遭没人留意这角落的动静,唯有安宁垂在袖中的手指轻轻蜷了蜷。
别人或许认不出,可她比谁都清楚。
这男人叫陆清商,是书中惊才绝艳的男主之一,亦是她今日特意踏足这腌臜之地,真正的目的。
书中写过,陆清商是定远侯夫人的娘家嫡长孙,其外祖父家更是大堰朝的皇商之首。
举国半数以上的粮草储备、官盐引票、布匹瓷器,皆由其家族一手掌控,便是说句富可敌国,朝野上下也无人敢反驳。
此番他千里迢迢进京,一来是为探望久居定远侯府的祖姑母,承欢膝下尽份孝心;二来也是为打理京中几笔牵动南北商路的要紧生意,替家族稳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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