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崽还没出生就让袁朗一晚上没怎么睡,焦虑担心害怕。一直熬到了浓浓起来,她是每天早上四点左右起床,雷打不动,哪怕是现在怀孕了,谁劝都没有用。
“请假吧,以后早上别去了。”袁朗坐起来开了灯。
“不要,在家我也没事做,而且睡太久会头疼。”
兔子是昼伏夜出,清晨时段最为活跃。
浓浓坐在床边穿着衣服,先抬着脚穿裤子,整个背白皙光滑袒露在袁朗眼前,在暖黄的灯光下透着莹润的质感,袁朗看得直接上手了,肌肤滑嫩得手感好得不得了。
浓浓哎呀了一声,身子被他抱得往后倒在他怀里,心脏都被揉得发闷:“嗯……别闹了,一会一会……要给你做面包……新学的菜……”
袁朗那晒成蜜色的肌肉,手背尤其黑,长年握枪的手心还糙,都是茧子。抓她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在亵渎什么,呼吸变重,靠在她颈窝里哼哼唧唧撒娇着;“难受,老婆。”
天还没完全亮,公鸡便伸直脖子,头往上抬着,挺得笔直,羽毛被晨露浸得根根分明地贴在身上。保持着这个姿势,头一直昂着,盯着即将升起的太阳,攒足了气力猛地迸出一声啼叫,清亮又厚重,把清晨的静气撞开一道豁口。
浓浓精力过于旺盛,休息一会就能精力充沛,连袁朗都忍不住羡慕。她的野外生存技能实打实的厉害,警惕性极高,续航能力强,能长时间保持稳定状态,还不怕孤独。要是进了特战队,她绝对是顶尖的人才。
士兵宿舍前,首次列队,新入选的队员笔直站立,只听到集合哨没有看到教官们,大家紧绷的神经在等待中开始松动。
“刚才那集结哨是吹给咱们的吗?”
“是咱们。”
“没人啊怎么没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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