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住在公司附近的楼。这条街被称为电视街,是全港电视台的聚集地,到了午夜还是很热闹,街边的食肆一间间都坐满了客人。
“为什么啊?”
“楼道灯坏了,我怕黑。”
浓浓本就心存愧疚,送他回去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便点头应了。路过街角一家炒河粉的摊位,铁锅里的河粉颠得都要飞上二楼了,香气勾得人直咽口水。
“想吃宵夜吗?我请你?”
“不想。”LeSlie依旧情绪低落,耷拉着脑袋,看起来都要哭了。浓浓不自觉放柔了语气,松开紧紧交握的手,双手挽住他的胳膊,往他身边贴近了些,轻声问:“胸口还疼吗?”
“疼,疼死了!”他好像就等她问这句话,猛地抬头,委屈地瞪了她一眼,眼眶都有点红,“从早上疼到现在,碰一下都疼!”
“是不是青了?我看看?”浓浓说着就要去扯他衣服,LeSlie连忙捂住领口,“你斯文点,周围都是人!”
浓浓这才注意到路过的人都往这边看,脸颊瞬间烧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手:“那、那一会去你家再看。”
LeSlie没有回答她,抿紧了唇瓣抬眼看夜色,眼里藏着的笑都忍不住溢了出来。都要结婚了,嘴都没亲过,这哪像要结婚的夫妻!不用点手段都不行!
而且他也没骗她,楼道灯压根就没亮过,一直都是坏的。
月租一千的房子算是很好的房子了,约莫三百尺那么大,开放式的一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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