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牵着长生,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说是大街,其实也就是条宽点儿的路。两边是低矮的铺子,卖杂货的,修鞋的,剃头的,一家挨着一家。偶尔有几辆黄包车跑过,车夫喘着粗气,脚板啪嗒啪嗒砸在地上。长生的小手攥着她的手指,攥得很紧,像是怕她跑了一样。
柳絮心里乱糟糟的。
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甚至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完全只能跟着感觉走。她还得思考着怎么在日本人来之前浑水摸鱼,能捞一点是一点。
可她身边目前还跟着长生。
这小孩子像是被遗弃过的小狗,好不容易找到个主人,死也不肯撒手,今天她走到哪里,这小孩子就跟到哪里。
柳絮低头看了他一眼。
况且这孩子,她也不敢丢。
而破庙里的那些人,她信不过。这个脑袋饿急了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况且那些人眼里的光她见过,那是能把人吞下去的光。把长生留在那儿,跟把一块肉扔进狼群里没啥区别。
她希望长生真能对得起这个名字。
长生。长长久久地活着。长起来,长成大人,长到能自己保护自己的那天。而不是死在这里,不是变成三十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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