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观念就是,她把林母嫁给了林家,林母因此过上了好日子,林母就必须无条件的帮助娘家。
所以抢了林母的钱和手表,她不认为自己有错,闺女的就是她的,她的就是儿子的。
这个闺女一结婚林家就给她也办进了厂,她让他把工作给她弟弟她不同意,让她把工资交娘家她也不干。
就平时年节,父母生日,给那么仨瓜俩枣的,虽然是比别人家的闺女给的多,可比照她有的,楚老太太认为她给娘家的还远远不够。
那次林母自己回娘家,正好给了他们机会,逼着林母答应把工作让给她大儿子。
林母没脸答应楚老太这个无理要求,她的工作是林家出钱出力给办的,一个大厂的正式工是那么好办的吗?
如果她转头让给了自己的弟弟,以后她在林家还怎么待,还怎么挺胸抬头做人?
而没了工作她怎么办?林家还会给她找工作吗?就算能找也不敢给她找了,她可还有一个弟弟呢。
谁也不欠她的,更不欠她娘家的,她看楚老太太根本就不为她考虑一点,她就只能自己为自己考虑了。
所以她咬死不同意,结果激怒了楚家人,把她洗劫一空。
而那次楚老太太过来后,根本就不进屋,就在闺女家门口坐地上就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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