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乔布斯的标准里,任何让用户等超过半秒的操作都是失败的设计。
他把iPhOne4S放下,靠回椅背上。
三星那台GaXynOte2他连碰都没碰,那玩意5.5英寸的屏幕,单手都握不住。
那就不是手机,是一块切小了的平板。
至于红星的5.2英寸……
3.5英寸是最完美的手机屏幕尺寸,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拇指的活动半径只有这么远。
3.5英寸的屏幕,拇指可以够到屏幕上的任何一个角落,不需要换手,不需要调整握姿。
这就是人机工程学。
这就是设计。
你陈星做5.2英寸?做5.5英寸?做6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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