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知否+大宋少年志11
“郡主是不是没听懂,那我再跟你解释一下。
奴婢犯了过错,主人没请示官府的情况下就杀了奴婢,要处以杖责一百的刑罚。
如果奴婢没有过错,主人却将其杀害,也没有经过官府批准,那就要判处一年的刑罚,郡主听懂了吗?”
宋朝的法律其实已经非常先进了,不再像是秦汉时候奴隶众多。
这个时候自由民的身份增加了很多,已经出现了雇佣制的雏形。
也就是说很多府邸雇佣使女做事儿,其实不是卖身契,而是签订了五年十年之类的年限,时间到了就自由了。
所以随意杖责杀人,等着被御史谏官弹劾吧,这群文官能把你骂得体无完肤!
之前朝廷有个宰相治家不严,让其妾氏把婢女虐杀致死,御史大臣疯狂弹劾,最后宰相都被罢官了。
本来这个妾室也要被狠狠处置惩罚,但是因为皇帝对宰相有所袒护,所以暂且这事就这么处理了。
但以后这家人肯定不会好过,若是换了她弟弟登基,这一家人绝对会被疯狂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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