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发言之后梁市长肯定了他的悖论的合理成分,但是也仅仅是那么一句话礼貌性的肯定,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反驳,甚至针锋相对的反击。
最明显的是,在谁来负责矿居区改造的问题上,这本来是开发办的职责。但是梁市长却要城建系统六个部门同时制定方案,展开竞争。
说谁的方案好,谁才有资格负责矿居区改造工作。这样的话,岂不是剥夺了开发办负责矿居区改造的职能了么?按照梁市长的态度,芏主任将无缘这项伟大的工程了。
既然是这样,那么这方案制定的再好,也不过是一场无用功。那样的话,等到开发办败下阵来,是芏主任的指导思想有问题?还是我制定的方案有问题?哪个说的清楚?
于是乎,我开始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
接下来,周萍的那位老主任提醒我:看似六个部门竞争,实际上真正具有竞争资格的,只有房产局和开发办两家。
如果我参与到这个方案的制定中,岂不是被绑到了芏主任的战车上,与我的恩人方局长开战么么?这样的事,我怎么能干?
有一天,我曾经向王秘书探讨:这方案竞争的核心是什么?王秘书坦率地告诉我:说到底,方案的竞争就是房价的竞争。
哪个方案制定的房价低,能够让老百姓们接受,哪个方案就有获胜的希望。如果方案的房价下不来,即使是文字水平再高,也不会被市领导考虑的。
听到这里,我又有了一层忧虑:我虽然有点儿文字上的功夫,但是我不懂房产开发业务,尤其是不明白那些房价是怎么算出来的?这种先天的业务缺陷,应该是我推辞这项工作的绝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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