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指着其中一条,“宣传义务里写着‘需配合剧组参与宣传活动’,这个太模糊了。能不能改成‘具体宣传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务和制片人对视一眼,制片人点头:
“可以。”
修改后,继续往下看。
“还有这个,”
王姐指着违约条款,“因演员个人原因导致拍摄中断的赔偿……这个‘个人原因’定义太宽泛了。如果是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呢?”
“这一条可以补充说明,因疾病等正当理由需提供医院证明。”
整个签约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王丽华展现出了专业的谈判能力,几个关键条款都争取到了更有利的条件。
最后,双方确认无误,签字盖章。
制片人起身和陈墨握手:“陈墨老师,合作愉快。剧组具体进组时间会在这两天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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